公告!2023年衢州市水利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人名!

  • 日期:2023-04-20 22:5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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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衢州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》《衢州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公开招聘指导意见》规定,经研究,衢州市水利局决定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编外人员1名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
一、招聘单位职能简介

衢州市乌溪江引水工程管理中心主要职责是:1.承担乌引灌区内水资源开发、保护和利用工作。2.承担乌引渠首枢纽、市本级4.2公里总干渠以及石室堰干渠、菊花渠、南排渠等16.2公里的工理。承担工程建设、配套改造和维修养护工作。3.承担柯城区、衢江区、龙游县以及金华乌引灌区、石室堰干渠范围内的农业、工业、生活和生态等供水保障服务工作。4.承担乌引灌区的项目建设工作。承担柯城区、衢江区、龙游县乌引工程管理机构的业务指导工作。5.完成衢州市水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
二、招聘岗位、人数及条件

(一)需求计划

 
(二)招聘范围

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,需符合《计划表》相关要求。

(三)资格条件

1.政治素质良好,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,遵守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;

2.有责任心,吃苦耐劳、踏实肯干,品行端正,作风正派,无违法犯罪记录;

3.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,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,被开除公职的人员,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,在各级公务员招考(事业单位招聘)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,以及其他不宜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情形的人员,不得报考。

4.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、学历及其他相应条件,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。

5.本次招聘所涉及到相关工作经历时间年限要求的,计算到2023年4月24日;涉及到年龄计算的,45周岁及以下指1978年4月24日以后出生。

(四)岗位待遇

招聘岗位性质为编外用工,实行劳动合同派遣制管理。年度薪酬福利按照《衢州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薪酬福利管理办法(试行)》文件执行。

三、招聘程序与办法

严格遵循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原则,按照报名、资格审查、面试、体检、考核、公示、录用程序进行。

(一)报名方式及时间

1. 报名时间为:4月20日至4月21日,上午8:30-11:30,下午14:00-17:00。

2. 报名地点:衢州市水利局405室(衢州市柯城区府东街1090号),采用现场报名方式。

3. 报名材料:

(1)《2023年衢州市水利局下属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公开招聘报名表》(附件2);

(2)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;

(3)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,

(4)2年及以上财务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1份。

确有特殊原因,可委托他人代报,受委托人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(证明)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外,还需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和受委托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(附件3)。

(二)资格审查

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审查,审核结果当场反馈。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,报名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,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。

本次招聘按1:3比例开考,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,招聘计划将相应核销。如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超过25人,由市水利局组织笔试,按1:3进入面试。因考生个人原因(报名表填写错误、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等各类情况)造成相应后果的由考生个人承担。对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,发放面试通知书。

(三)面试

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,考察应试者的综合能力、业务水平以及与应聘岗位的匹配度。在组织面试前24小时,如入围人员放弃,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通知人员递补入围面试。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,合格分为60分,低于60分不列入体检、考核。面试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,不按规定时间、地点参加面试的,视为放弃资格。

(四)体检、考核

面试结束后,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: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。体检项目和标准参考机关事业单位招录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执行。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。体检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、地点参加体检的,视作放弃体检。放弃体检或体检结论为不合格的,该岗位可依次递补。

考核参考公务员考察有关规定和操作程序执行。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。报考人员放弃体检、考核,体检不合格、考核结论为不宜聘用的、在考核阶段本人放弃聘用资格的,可在递补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

(五)公示、录用

根据体检、考核情况,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。拟录用人选在衢州市政府门户网站(http://www.qz.gov.cn/col/col1229038595/index.html)公示3日。

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,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,签订劳务派遣合同。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,不予聘用。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,暂缓聘用,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。决定不予聘用的,在体检、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,逾期不能报到的,取消聘用资格。

在试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:(1)入职前后提供虚假信息的;(2)无法完成用工单位分配的工作任务或工作指标的;(3)存在竞业限制规定的;(4)违反法律法规、单位规定等行为的;(5)法律、法规和规章等规定应解聘的其他情形。

四、纪律、监督、咨询和其他

1.本次招聘过程所有信息均在衢州市政府门户网站(http://www.qz.gov.cn/col/col1229038595/index.html)或衢州水利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布,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。报考期间报考人员须保证通讯工具畅通,因考生自身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,视为自动放弃。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,参照《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》执行。

2.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,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衢州市水利局反映,以便及时研究处理。

监督电话:0570-3082137。

3.本次招聘工作具体咨询电话:0570-3085330,0570-3082267。时间为工作日8:30-12:00,14:00-17:30。

4.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。在整个招聘过程中,要严肃考风考纪,杜绝徇私舞弊的现象,自觉接受监督。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、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,一经查实,即取消其考试资格。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,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。

2023年衢州市水利局下属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公开招聘报名表.docx

委托书 (1).docx

衢州市水利局

2023年4月18日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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